成果转化第二阶段回顾:
2009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
2009年8月,总会调解中心发文,要求各地方分、支会调解中心认真学习贯彻《若干意见》精神,积极行动起来,全面开展商事调解与法院诉讼相衔接的“诉调对接”工作,并将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总会;
2009年10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中心成立仪式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发展的新阶段——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制定与实施”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国内知名纠纷解决专家范愉教授担任研究中心主任,总会调解中心杨晓蕾副处长应邀担任该中心的研究员;
2009年11月23日,总会调解中心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及市一、二中院有关庭室的负责同志举行了工作会谈,商谈建立商事调解与诉讼程序有效衔接的合作机制;
2009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京召开“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与诉讼程序相互关系国际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派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2009年12月23日—25日,中国贸促会系统法律顾问暨商事调解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调解中心主席董松根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孙万胜对《若干意见》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进行了解读。会上上海等8家调解中心汇报了与人民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有关情况;
2010年3月,总会调解中心向全系统各调解中心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商事调解工作的安排》、《关于进一步做好与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时起草了《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与人民法院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备忘录》及《关于调解中心接受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调解商事纠纷的操作细则》两个文本供各中心在实际工作中参照适用;
2010年3月31日,浙江省贸促会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涉外商事纠纷诉讼与调解衔接机制新闻发布会。浙江调解中心的商事调解工作得到省政法委的肯定,《浙江政法》3月内刊上曾对贸促会商事调解为改善投资和贸易环境发挥的积极作用进行了专题报道;
2010年5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单位共同主办的“司法在促进社会公平发展中的作用”研讨会在京举行。会议围绕“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等三个议题,讲演与讨论有机互动。总会调解中心王承杰秘书长等出席了会议;
2010年6月3日,总会调解中心秘书长王承杰一行三人应邀前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建立“商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问题与朝阳法院王远捷副院长及民二庭、调解办和研究室的负责同志举行工作座谈;
2010年6月9日,中国贸促会上海分会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关于涉外商事纠纷委托调解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贸促会上海调解中心与市法院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引起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2010年7月16日,总会调解中心王承杰秘书长、程慧副秘书长、刘惟杰副处长拜会了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扈纪华副主任,表达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和诉求;
2010年7月21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民三庭王珊庭长一行三人造访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与王承杰秘书长、程慧副秘书长等就合作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举行了会谈;
2010年7月22日,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主席杨华中、秘书长王承杰会见了应邀来访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一行。就“推进商事调解与诉讼的衔接,促进商事调解全面发展”问题举行座谈会;
2010年8月17日,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举行了“建立商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合作签约仪式”,王承杰秘书长、王远捷副院长代表双方在合作文本上签字并相互交换了纪念品。会后,王承杰秘书长、郭立蓉副院长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2010年9月16日,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接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的委托,由王承杰、康明、陈震、蒋敬业四名资深调解员对七起商事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其中一起购销合同案当庭调解成功,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相机记录下当事人握手言和的那一精彩瞬间,该照片被收录进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商事审判年鉴》(2010);
2010年9月26日,中国贸促会调解工作会议在成都召开,本次会议的重要议题之一就是建立和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董松根出席会议,会议特别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卫彦明主任,卫主任在会上做了“促进完善诉讼与调解衔接机制,促进商事调解发展”的主旨发言;
2010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在云南昆明举行了“商事调解改革专题研讨会”,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各级人民法院和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商事调解改革发展现状及如何有效地促进商事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进行了广泛而热烈地讨论;
2010年12月17日,中国贸促会江苏调解中心与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诉调对接”合作备忘录,12月15日,中国贸促会湖南调解中心与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备忘录,12月9日,中国贸促会青岛调解中心与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举行涉外诉讼与商事调解对接机制签约仪式;
2011年3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5次会议通过《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此举进一步规范了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
2011年3月,中国贸促会潮州支会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商事调解与诉讼衔接机制实施意见,并启动了“诉调对接”第一案;
2011年4月15日,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参加北京市“法院开放日”活动,在朝阳法院立案大庭的调解工作室,调解中心调解员陈震、杨晓蕾现场对五起商事纠纷案件进行了调解。杨晓蕾还回答了前来参观“法院开放日“活动的北京市人大代表对商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有关情况的询问;
2011年4月22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等1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组织系统内各调解中心认真学习、深入贯彻;
2011年4月27日,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举行了商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座谈会,王承杰秘书长与刘草生副院长就建立联动调解机制,为纠纷主体提供多元、灵活、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达成广泛共识;
2011年5月23日,董松根副会长来法律部调研商事调解工作,对“诉调对接”、“调仲结合”工作提出新要求。本月中旬总会调解中心向会领导报告了《关于中国贸促会系统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情况汇报》,报告分析了全系统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有关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了规划;
2011年6月2日,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主席杨华中、秘书长王承杰一行拜会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与俞灵雨主任、孙万胜副主任、蒋惠岭副主任等举行工作会谈;
2011年6月10日,中国贸促会深圳调解中心商事调解合作推广会议在深圳举行,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董松根、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主席杨华中、秘书长王承杰等领导出席会议。深圳调解中心主席何学文代表该中心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贸仲华南分会、深圳仲裁委分别签署了合作协议并介绍了深圳“诉调对接”的成功经验;
2011年6月28日,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商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签字仪式暨新闻通报会在京举行。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秘书长王承杰、西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草生代表双方在协议文本上签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范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1年6月29日—30日,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共同举办了“建立和完善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司改办副主任蒋惠岭、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主席杨华中、秘书长王承杰出席会议。来自人民法院、贸促会调解中心和贸仲委秘书局的代表二十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促进商事调解发展,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发挥专业调解机构在大调解机制中的作用等进行了研讨;
2011年8月29日,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举行 “诉调对接”联席会议。就商事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建立一年来,调解中心接受法院委派、委托调解商事案件的情况、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对策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进行了广泛的交流、磋商。朝阳法院出席会议的有:副院长郭立蓉、立案庭庭长夏劲松、民二庭庭长李有光、调解办主任马勇进,调解中心出席会议的有:王承杰秘书长、程慧副秘书长、杨晓蕾副处长、刘惟杰副处长、王芳和李晓;
201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推动商事调解事业的发展,就建立和完善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相关问题拟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包括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在内的近20家单位征求意见。此举意味着商事调解的春天正在向我们走近!
 

(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    杨晓蕾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