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推崇以人为本、平等协商、力求双赢的理念。在倡导诚信守法经营,构建和谐社会、良性发展的今天,作为与仲裁、诉讼兼容互补的多元纠纷解决手段之一,由于其具备高效省时、保密灵活、不伤和气、维护商业关系等优点,正日益受到国内外当事人的普遍欢迎的和采用。

调解的特色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专业性:调解具有极强的专业性。中国贸促会的案件秘书和调解员由掌握法学、贸易理论、心理学等学科技巧的专业人士组成,受过专业调解技能技巧培训,可以根据案件情形选择最合适的调解方式。

可控性: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完全体现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并且对方同意,当事人可以将自己希望的条款加入协议内;在双方争执不下时,任何一方可以无条件终止调解。

长远性:调解不同于诉讼、仲裁等带有对抗性色彩的纠纷解决方式,它最大的特点是可以给双方提供一个交流的舞台,帮助双方寻求利益契合点、维护双方长远合作,化干戈为玉帛。

便捷性:除去案情复杂或当事人本身的因素,通常来说,调解从立案到正式开始调解乃至签订调解协议不会超过6个月。

灵活性:调解不会局限于证据,可以在法律和社会公德允许的范围内满足当事人各方最大的诉求。

保密性:调解过程是保密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调解不公开进行。调解过程不记笔录。调解过程视个案情况需要调解员、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证人)、(专家)、本会工作人员参加,但上述人员对于调解的一切事项负有保密义务。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调解员、证人、专家、本会工作人员不得对外透露案件实体和程序上的信息,但按照法律要求或者为了履行或执行和解协议而披露信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