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庆祝调解中心成立二十周年系列活动综述及对调解事业的思考
中国贸促会     穆子砺
 
2007年是调解中心成立20周年。为了纪念这个重要的时刻,调解中心举办了“庆祝调解中心成立二十周年系列活动”,此活动贯穿于整个2007年之年初岁尾。通过举办这一系列的宣传推广活动和理论调研工作,向社会广泛、深入地传播了商事调解理念与和解文化,紧密配合了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同时进一步提高CCPIT/CCOIC调解中心的知名度,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笔者按照组织安排,专门从事贸促会的商事调解工作十年整,刚好是二十年商事调解历史的二分之一。亲历了其发展过程的许多事件。诸多历史镜头,时时忆起,难以忘怀;笔者亦亲身参与了庆祝调解中心成立二十周年的宣传、推介活动的全过程,诸多感人情景,历历在目,犹如昨日。籍此机会,愿回顾、整理、思考,记以识之,录以备考。
                                                一
       为了搞好庆祝调解中心成立二十周年系列活动,早在2007年初,调解中心即制定具体的规划、方案并得到会领导的肯定。按照此规划,整个2007年,调解中心共搞了十余场宣传、推介活动,期间还出版了一本专业书籍《国际商事调解文集》、制作了一本宣传画册《商事调解二十年》,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现择其要者概述如下:
    (一)2007年6月--7月,贸促会调解中心与欧洲著名的商事争议解决机构---英国有效争议解决中心(CEDR)在北京、重庆、上海、广州四个城市共同举办了四场“国际商事调解研讨会”,参会人员来自我国经贸、法律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律师等,每场活动均在百人以上。其中,在京英国使馆商务参赞Alastair Morgan 先生,驻渝英领馆总领事Tim Summers及副总领事Clifford Bebb,驻沪、驻穗英领馆高级贸易投资官员、项目管理主任出席了研讨会。研讨会对这四个城市及周边地区均产生了较大影响,数十家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二)2007年8月,调解中心与贸促会河北分会及河北调解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联合在河北联合举办“国际商事调解论坛暨调解员培训班”。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调解中心主席董松根,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付双建出席并致辞,中外经贸、法律届等嘉宾近200人出席。此次论坛,邀请了中外业内人士就商事调解的相关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讨,也是东西方调解文化的一次有益的交流。论坛期间,贸促会调解中心还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签署了合作协议。
   (三)2007年9月,贸促会调解中心和英国有效争议解决中心(CEDR)共同在北京举办了为期三天的“CCPIT—CEDR调解员技能培训基础课程班”。英国使馆外交与联邦事务部给予了大力支持,其项目官员出席了培训班开课仪式并致辞。学员来自总会调解中心、江苏、上海、河北、山东各分会调解中心、贸仲委以及北京、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计50余人。此次培训,内容充实、气氛活跃,提高了调解员的调解的素质和技能,进一步加强了中、英两国调解工作者的业务交流。
   (四)2007年12月20日,庆祝贸促会调解中心成立二十周年招待会暨调解中心第七届主席会议在贸促会礼堂隆重召开,原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法学会会长、中国贸促会会长任建新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贸促会会长万季飞同志发表了热情洋溢的祝辞,贸促会副会长于平、董松根,原副会长刘绍山、徐大有、崔玉山等出席了会议,香港和解中心副会长苏绍聪先生到会祝贺并发表贺辞,调解事业的老前辈唐厚志教授也发表了充满激情的演讲。来自国家有关部、委、办、局的领导,来自国外驻华使、领馆、国外调解机构代表以及京城律师界、经贸界和知名企业代表200余人出席了招待会。北京的12月,正值隆冬季节,然而,这里却温暖如春、喜气盈门,中外嘉宾济济一堂,共同为贸促会调解中心成立二十周年而举杯庆贺,叙旧话新。
   (五)2007年10月12月期间,为了真实、生动地记录下来调解中心二十年风雨历程,为了记录下前辈们对商事调解事业艰辛创业过程,为了展示我贸促系统一代调解人的风采,为了给调解工作留下珍贵的历史资料。调解中心精心设计、制作了《商事调解二十年》画册。中心的同志从收集史料、图片资料开始,一步一步着手做这项繁重、繁杂的工作。同志们在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人员少的情况下,保质保量完成了画册的编写。在搜集到的千余幅照片中,认真遴选出数百张照片进行认真编排,画册全部文字均为中、英问对照,达到了较高的水准。任建新同志亲笔题写书名:商事调解二十年并为画册题词:发展商事调解,服务和谐社会。
   (六)我会系统的广大调解工作者们在积极投身调解实践,办理各种案件的繁忙之余,也十分注重理论学习,注重用理论武装头脑,注重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每年都有自己的理论成果问世。2007年8月,调解中心组织系统内外各有关人士编写了《国际商事调解文集》,该书共收录了中国、中国香港、英国、美国、新加坡、巴基斯坦等国家和地区商事调解论文五十余篇,几乎覆盖了调解理论的所以领域。这是我们广大调解工作者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多年我会系统调解工作丰富经验的积累,在许多方面填补了我国调解理论研究方面的空白。在此书的扉页上,我们特别注明:“谨以此书献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成立二十周年”。“为调解事业励精图治、勤奋耕耘的调解工作者。”
      此外,调解中心在2007年还举办或参与了大量其他的国际、国内的各种宣传、推介及业务合作活动,从而使国内外同行及相关部门对CCPIT/CCOIC调解中心有力深入了解。更加充实、丰富了纪念调解中心成立20周年的内容:参加由CIETAC与CPR联合在北京举办的“如何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任何公司均需知晓之事项”国际研讨会并在会上演讲;出席在美国纽约举行第十届UIA调解中心论坛;出席由日本商事仲裁协会(Japanese Commercial Arbitration Association  JCAA )在京举办的“国际仲裁与调解研讨会”并在会上演讲;拜会了哥伦比亚、阿富汗、埃塞俄比亚等国使馆;参加由国务院法制办召集举办的全国仲裁工作会议;参加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召开的“台商权益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与商务部“中国企业境外商务投诉服务中心”洽谈业务合作;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邀请部分项目参加单位召开了工作协调会,积极参与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赴朝阳区法院和海淀区法院进行考察调研,共同探讨在调解业务方面的交流。
      杨华中部长(兼调解中心副主席)多次接受媒体采访如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中国对外贸易杂志》等,回答了媒体所关心的商事调解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向社会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商事调解的理念、特点和优势,同时也向媒体阐述了我们对调解立法的观点。
     CCPIT/CCOIC系统各分支会调解中心积极响应总会号召,在2007年都以不同形式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相应的纪念活动,在此不一一列举,容当择机另叙。
                                           二
      庆祝调解中心成立二十周年系列活动贯穿于整个2007的岁首年末。这次活动,时间长、跨度大、内容多、影响广。活动进行过程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调解中心在举办宣传、推介活动过程中,每到一地,都得到当地贸促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都有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亲自到会祝贺,以示支持。
     在2007年8月,调解中心与贸促会河北分会及河北调解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联合在河北举办“国际商事调解研讨会暨调解员培训班”。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副会长、调解中心主席董松根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付双建出席并致辞,然后两位领导还饶有兴趣地认真听会并同与会者进行研讨,给与会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2007年12月20日的庆祝招待会上,作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任建新同志出席会议,贸促会的一位会长、两位副会长同时出席招待会,都体现了会领导对这次活动的重视和关怀。任建新同志深情地说:“我曾在贸促会工作二十四年,回到贸促会,就像回到了家,感到格外高兴,见到许多老同事、老朋友,心情非常激动,倍感亲切”。万季飞会长在讲话中号召从事调解工作的同志,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调解工作,寻找商事调解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探索调解发展的新思路,总结新经验,把调解事业做大、做强、做好。
       招待会上,来自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法制办、各级人民法院、商务部、司法部、外交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资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国知识产权局、中国进出口银行等二十多个部委的领导和负责同志出席,他们在年底时期公务繁忙、会议频繁的情况下,选择出席我们的活动,殊为难得,体现了这些领导对贸促会的商事调解事业情有独钟,也说明了我们的同志多年来不懈努力,建立了广泛的社会联系所带来的喜人结果。相关部门的领导同志都明确表示,今后将积极支持我贸促会的商事调解工作以及其他法律业务。 商务部条法司和外贸局的领导主动提出今后与我们加强合作,通过他们的“中国企业境外投诉中心”与我们调解中心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实现“心连心”;国台办协调局的领导希望我们在今后在处理台商投诉工作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愿将有关台商的经贸投诉转交我们来办;最高法院以及各级法院的同志都明确表示要加大支持调解工作的力度,特别是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今后重点考虑商事调解的地位;司法部的领导表示将与贸促会调解中心一道共同把调解法的起草工作搞好,同时加强人民调解与商事调解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法制办的领导明确表示,要继续推动调解立法工作的进展,充分发挥商事调解应有的作用,力争在今后出台的调解法中,使我贸促会的商事调解占有应有的地位。
      自2003年三月的“两会”期间,调解中心通过一些政协委员向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提交了 “抓紧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的建议案”,至今已是第五个年头,我们一直在与相关部门共同为推进这项工作做出我们的积极贡献。2007年7月,按照惯例以贸促会办公室的名义,向全国政协提交了答复函(贸促办20070280号),再次申明了我们对调解立法的态度。据悉,调解立法提案已被正式纳入国务院法制办立法规划。
      调解立法工作对于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健全完善法制和积极应对我国加入WTO后的挑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调解立法工作也是一项重大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我们一直在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在推动调解立法的进程中都在发挥各自的作用。我们将一如既往,积极跟进,继续发挥我们应有的作用。                 
      许多企业、律师通过我们的宣传,对商事调解的许多好处有了深入了解,纷纷表示,今后将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首选。上海、重庆、广州分会调解中心普遍反映,每次活动过后,都会有大量的中外当事人咨询,有的已变成正式的调解案子。
       国际相关机构对于我调解中心二十周年也都作出积极反映:美国争议与预防解决协会(CPR),英国有效争议解决中心(CEDR)、加拿大的加中贸易理事会、意大利的意中商会、米兰国际仲裁会,新加坡调解中心,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香港和解中心、澳门世界贸易中心等十几家合作机构发来了贺信。
     《法制日报》、《中国贸易报》、《国际商报》、《京华时报》、《新京报》、《重庆日报》、《重庆晨报》、重庆电视台、《广州日报》、《香港文汇报》等多家媒体以及一些网站都及时对我们的各场活动进行了报道,在全国各地以及海外大力推广商事调解的理念,鼓励潜在客户选择贸促会调解中心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来推动商事争议的解决。
     《贸促之窗》第13期第一版登载了消息:“调解中心成立二十周年招待会在京举行”;《贸促会简报》第90期登载专文,题目为:商事调解二十年-----为中外交流化解矛盾构建和谐。该文已上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人大常委办公厅以及有关中央领导和有关部、委、办。
     这些喜人的景象,使我们从事调解工作的同志深受鼓舞,预示着商事调解在中国必将有一个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
      庆祝贸促会调解中心成立二十周年系列活动,是由一个个具体的环节组成的一个壮美的链条,活动的内容有实务推广、有理论调研、有国内研讨、有境外论坛,这些环节,环环相扣,浑然一体。这次活动,也是贸促会系统上下一心,团结协作、无私奉献、奋发向上精神的一次生动体现。
     为了搞好这次系列活动,早在2007年初,调解中心即制定具体的规划、方案并得到会领导的肯定。万季飞会长、董松根副会长等会领导非常重视这次活动,对于如何搞好这次系列活动,多次对具体、细节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始终关注着活动的进展情况。杨华中部长(调解中心副主席)担任系列活动的工作组组长,全面部署各项工作并在多场宣传活动中担任主持人或演讲人。
      为使这项系统工程高质量完成,调解中心制作了《庆祝调解中心成立20周年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筹备工作细则》、《工作进度表》、《活动预算表》等。调解中心的同志还学习奥运精神,制作了一个倒记时牌,动态、直观,每天提醒着自己,庆祝活动的日子正在一步步向我们走来,逼人奋进,催人奋发,使我们自觉地把每一天的任务完成。
       在2007的整个一年,调解中心的同志们一直在马不停蹄、风尘仆仆,南下北上、连续作战。既搞了多场实务推广,又办了杂志、出版了专著;在地域上,涉及北京、外地、以及国际。特别是到后期的最后两个月,调解中心的每一位同志集中精力、全力以赴编写画册和筹备招待会。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的情况下,加班加点,废寝忘食,以高强度的工作投入和非凡的工作效率,胜利完成了整个工作任务,为一年的系列活动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搞好这项活动,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帮助,需要很好地把握好宏观调控和微观处理、总体把握与细节掌握;妥善处理好与方方面面的关系,协调好社会各部门的关系,与会务单位的关系等。为此,在工作中,同志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实现了效益最大化。在具体运做过程中,会、部两级领导高瞻远瞩,知人善用,用人所长,使每一位同志的优势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在费用的支付上,也充分体现了合理开支,该花则花,能省则省,既保证了办事资金及时到位,又不浪费一分钱。
      在工作过程中,体现了同志们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任务繁重、人手紧张,而且,频繁的国内外调研、出访、办理案件、编写杂志、办理网站等。系列的推介活动必须做好,而日常工作不能有丝毫的耽搁,。
     每一位同志都面临着各自的困难:有的同志家中老人、小孩生病,爱人出差;有的同志疲劳过度,身体不适,仍坚守岗位。一位同志因劳累过度昏到在办公桌上,电脑还在显示刚打过的文稿;一位女同志身怀六甲,晕到在上班路上的地铁里,包里装着昨晚在家中校对的稿子;一位同志从国外出访归来,不顾旅途劳顿,不顾时差的影响,通宵校对材料;有的同志夜间醒来,想起工作上的事情,怕忘了,赶紧奋笔疾书,记录下来……尤其是在07年的十月之后到年底之前这段日子,同志们几乎每天加班加点,满负荷甚至超负荷,此类情景,不胜枚举。大家只有一个念头:无论如何一定要把这次活动搞好,再苦再累也要坚持!每个人都怀着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不顾辛苦,没有怨言,团结一致,互相配合,下定决心,奋力拼搏!这种情景,这种精神,令人终生难忘!
      工作任务重、压力大,但调解中心的同志没有对自己放松工作质量的严格要求,力争把每一件事情做得精益求精。就拿做画册来说,同志们精心设计、认真编排、反复斟酌,实务推广、有理论调研,力求使其内容丰富、机构合理、美观大方。画册开篇,专门引用了胡锦涛主席关于“和平、和谐、和解”的论述,使我们的工作与时代主旋律紧密相扣,立意高远;任建新、万季飞、唐厚志三位领导和前辈的题词各具特色,格调高雅;董松根副会长(调解中心主席)的序言:《历经风雨二十载,致力调解促和谐》,主题鲜明,中心突出;之后的二十年历史回顾,将商事调解二十年有机地分为两个时期,分别是基础建设时期和业务拓展时期,各占十年,即整齐清爽,也确实符合历史实际;历届领导机构以及大事记,使我们对调解中心的历史有个清晰的脉络,一目了然;先哲论“和”,又是一大特色,我们摘选了《论语》、《中庸》、老子、孟子、荀子、孙子等古代先哲关于“和”的论述,有力说明了中国是调解的故乡,我们有责任传承和的传统,传播和的文化;“调解人心语”也是一个创新,使广大工作在调解一线的同志们对调解认识和热爱有一个展示的机会,同时,也体现了调解工作需要上上下下共同努力,既体现了领导的风采,也体现群众的风貌。最后,以杨华中副主席的《商事调解正年轻》作为压轴之作,与董松根副会长(调解中心主席)的序言《历经风雨二十载,致力调解促和谐》恰好对应,前后呼应,浑然天成。画册从内容到形式上充分体现了商事调解民间性、国际性、专业性等特点,做到了政治性、专业性和艺术性的有机结合。贸促会档案室作为重要宝贵文献资料进行了收藏。
      实践证明,2007年调解中心举办系列的宣传、推介活动,正当其时,抓住了机遇。正所谓天时、地利、人和。
      这次活动,始终贯穿着商事调解服务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这条主线,充分体现了贸促会调解中心以调解经贸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以服务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为宗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方针,深入传承了和为贵思想,弘杨了和为贵文化,彰显了商事调解的优势,展示了CCPIT系统调解人的风采。这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会调解中心的知名度,扩大了CCPIT调解中心的社会影响力;建立了广泛的社会基础,与各界人士建立了良好的沟通交流;梳理总结了二十年来的工作经验,为下一步把调解中心业务做强做大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四
      1987年,为了适应国际经济贸易的快速发展形势和处理纠纷业务的实际需求,我会成立了第一家商事调解机构----北京调解中心(即总会调解中心,2000年起更名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
      从1987到2007,20年来,调解中心在历届会领导和历届调解中心领导机构的领导下,上下一心,探索前行,励精图治、锐意进取,在各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成就。这些成就,主要体现在:建立了国内和国际两个调解网络:建立了贸促会系统41家分、支会调解中心、与20余家国际调解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实现了网络化;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担当着“和”文化的传播者,向社会各界广泛灌输调解,特别是商事调解的理念,完全符合中国政府号召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世界的精神,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中外当事人处理了大量经贸纠纷(截止目前,全系统处理调解案件6500余件)、在改善投资、贸易环境、促进国内外经贸事业的发展;产生了大量的调解理论成果,为调解事业的理论建设做出了独特的贡献。调解中心经过20年的艰苦创业和不懈努力,通过其优质、高效的工作在调解领域独树一帜,已成为中国商事调解的权威性的机构,正在朝着民间化、专业化、网络化、国际化的方向迈进, 与中国各种调解一道,共享“东方经验”、“东方一枝花”美誉。
      这一切是调解人靠着对事业的热爱,怀着赤诚的丹心,凭着火一样的激情而换来的。诚可谓:丹心献调解,激情在燃烧。
      二十过去了,调解人把最美好的年华献给了调解事业。二十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不过短短一瞬间。我们所做的工作,也不过是沧海一粟。成绩已是历史,更重要的是今后的路怎么走。
      商事调解正年轻,商事调解路正长。(杨华中语)
      商事调解的优势显而易见,众所周知。
      调解省时、省力、费用低廉、程序灵活、不伤和气、谋求互利、促进双赢等。调解正在成为与诉讼、仲裁并列的三大纠纷解决方式之一。在国际上,调解或称ADR(“Alternative Disputes Resolution”),即纠纷解决的替代方式,正在蓬勃而起、方兴未艾。ADR与中国的“调解”不谋而合,尤其是我贸促会的商事调解与国际上的ADR刚好对应。
       然而,调解事业面临的困境和发展的瓶颈也是显而易见,不容回避的。调解的结果不能强制执行,与诉讼中的调解,与仲裁中的调解相比,唯有她是最弱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建立健全,经常会出现调解进行过程中因一方退出前功尽弃;而达成的和解协议由于一方的反悔而成了一纸空文,“东边日出西边雨”,“出师未捷身先死”!。目前的纠纷解决机构林林总总,除了法院、仲裁当中有调解程序,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专家调解,“遍地黄花分外香”!我们面临的激烈竞争环境,不言而喻。
      与诉讼、仲裁相比,它是那么弱小;与人民调解相比,它不占主流;与其它种类的调解相比,它显得那么孤单。当调解中心在国际上已是“天下谁人不识君”,时,而在国内却仍然是“天下识君有几人?”。
      很显然,商事调解自身是有优势的,但其所处的环境则是窘迫的。这就使其生存与发展举步唯艰。
      然而,调解中心,它毕竟是CCPIT/CCOIC的一个附设机构,并且是一个重要机构,它要承担许多职能。它要搞宣传推广,它要搞理论调研、它要搞咨询办案、它要开展国际交流、它要从事大量社会活动……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是的,它只有麻雀大小的躯体,却一直在承载着鹰一样的使命。
       实际上,调解中心,从它成立的那一天起,就充满着艰难与悲壮。这是一个特殊的事业,也是一个特殊的生命。
       然而,尽管如此,我们的“调解人”还是在苦撑危局,艰难前行,勺饮不弃积沧海,拳石频移垒泰山。在尽可能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做出成绩。在茫茫人海,熙熙攘攘的国内、国际社会里,放射着微弱的史诗般的光辉。
       靠的是什么,靠着调解人对事业的热爱,靠着调解人赤诚的丹心和浓烈的激情。  丹心献调解,激情在燃烧。
       无论如何,调解中心是CCPIT/CCOIC成立的一个纠纷解决机构,它的存在是有意义的,这是不能否认的。因为中心的存在,使广大的中外经贸界人士犹如吃了定心丸,起码有说理的地方,有投诉的途径,证明在中国发生经贸纠纷是“状告有门”的,更何况,它传播了和的理念与和的文化,它贯彻了中央关于和谐的精神。这个意义,不是用钱所能衡量的。CCPIT/CCOIC的领导成立调解中心的初衷亦如此。用简单的经济效益标准去衡量它的业绩,都是短视的,也是不公平的。当然,单纯强调社会效益,不讲经济效益,也是错误的。应当使二者齐头并进,做到二者的双丰收。
       如何认识调解中心在今天新的形势下的定位?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有一个发生、发展的过程,都有自身的特点,要按照其自身的特点寻找其发展规律,不能简单地、机械地与其他事物去比较。因此,作为一个行业必须以其所具备的特点来定位。
       笔者个人认为,调解中心不是政府部门,不是企业,不是律师事务所,她是一个以调解为手段的纠纷解决机构,是一个特殊的法律服务行业。调解中心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国内外经贸纠纷,从而,改善国家的投资、贸易环境,使中外当事人产生信心。她的宗旨是服务和谐社会,和谐世界。这是CCPIT的无形资产,金字招牌。CCPIT/CCOIC的调解中心的发展目标是要成为中国最具权威的商事调解机构,实现使调解与诉讼、仲裁并列成为解决纠纷的三大主要方式。但目前还处于发展、壮大时期,还有待于成熟和完善。需要培植、扶持和支持,而这种支持是有意义的。当务之急上如何把CCPIT/CCOIC调解中心的金字招牌传承下去,使其思想不乱、队伍不散、事业不断,这是每一个从事、关心调解事业的人所不能不思考的课题,这是对历史负责、对现实负责,更是对未来负责!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为达此目的,我们仍然要靠着调解人对事业的热爱,怀着赤诚的丹心,凭着火一样的激情。
     丹心献调解,激情永燃烧。
     当然,更重要的,是要靠科学发展观去指导我们的一切工作。
   “只有夕阳的企业,没有夕阳的产业”,任何一个行业,只要还存在,就有其存在的道理,而这个行业就一定会创造出良好的业绩。
     当越来越多的人们走向法院和仲裁庭门前而对结果心怀忐忑的时候,当败诉方心怀不平裁决难以执行甚至又起新的纷争的时候,可曾想过,其实调解通过互谅互让、协商共赢的方式解决纠纷,才是尊重和实现了当事人意志,达到和谐的理想途径。这是一个真正符合和谐理念和人文思想的方式,它应当成为一种潮流!(杨华中语)
     我们应当有理由树起坚定的信念,在倡导和谐、以人为本的时代,她一定会成长壮大的!
    君不见,最高法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即将出台支持商事调解的司法解释;在未来的调解法中,将载明商事调解的地位;世界各地,从亚洲到欧洲,从北美到拉美,ADR正在蓬勃而起,方兴未艾;诚信体系逐步建立,调解发展的社会基础日臻完善。
      她的发展壮大,只是个时间问题。
      丹心献调解,激情永燃烧。
      如果说,中国的商事调解的第一个十年是编网铺路,建章立制;第二个十年是固本拓基,生枝繁叶;那么,第三个十年应该是遍地花开,硕果累累!
     在茫茫宇宙中,人是渺小的,渺小的几乎无影无踪。然而,他(她)却因有思想而伟大,因有意志而坚强,因有智慧而聪颖。调解人的使命神圣、光荣:调冲突,解纷争;谋互利,促共赢。拨迷雾,阅尽山水见真容;濯清泉,滤尽铅华终成金。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谱写壮丽的人生!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在新的历史时期,调解人必将趟出一条新路,创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