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机构:苏州调解中心

案由:合同履行纠纷

申请人:太仓某企业

被申请人:巴基斯坦某公司

【基本案情】

国际商务敦促履约,是指在国际经济贸易合作中,合同一方当事人(被申请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有瑕疵时,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申请人)可以向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提出国际商务敦促履约申请。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与中外商(协)会组织、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保持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充分发挥其在国际经贸领域的良好声誉和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的专业优势,为国际商事纠纷当事人提供一种有别于诉讼、仲裁和调解的新型纠纷解决方式--国际商务敦促履约。

2025年1月13日,苏州市贸促会收到太仓某企业(以下简称“A公司”)来电,称其与巴基斯坦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产生了一起合同纠纷,其于2024年8月2号,2024年8月3号,2024年8月9号,分三次共发出价值70万元的货物,合同约定是45天银行托收付款。到期后A公司多次催促,B公司每次都允诺付款但到约定日期后依旧不支付,期间

多次交流无果,拖延至今,由于临近年关,A公司目前流动现金压力大,故向苏州市贸促会提出申请,希望能向B公司发出国际商务敦促履约申请。

【调解过程】

针对本案,由于订单、收货、货款、账期等事实内容相对清楚,邮件、微信均留有完整的往来记录和具体内容,且目前双方上还处在良好沟通的阶段,微信、邮件等方式均是正常往来,故此,基本可以认定申请人所申请的事实属实,被申请人确属违反合同义务。鉴于此,苏州市贸促会(苏州国际商会)决定从保护商会会员企业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联动江苏省贸促会(江苏国际商会)于1月16日向B公司发送国际商务敦促履约申请。

【调解结果】

在贸促会的敦促下,B公司已开始履行合同义务。2月5日上午(年初八开工第一天),A公司老板欣喜地告诉我们“在

商会敦促之后,已经收到了B公司两笔付款,剩下的第三笔款项对方也承诺将在本周付清,敦促履约函非常有效,本来10万美金的货款眼瞅着没了着落,现在一下就要回了一半,非常感谢贸促会(国际商会)的服务指导。”

【案例评析】

由此可见,当我们外经贸企业遇到涉外纠纷时,如果属于商账追收的范畴,且能通过国际商事敦促履约的方式,可以向属地贸促系统(国际商会)咨询,既能给外方企业巧施压力,也能达到解决诉求的目的,经济又实惠!对国内企业来说,减少了诉累,缓和了矛盾,收到了回款,维护了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