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省贸促会与省法院在南京联合召开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推进交流会,正式发布《关于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主任蔡晨风、省法院副院长孙辙、省贸促会会长王善华、二级巡视员杜培军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法院、贸促系统代表及专家学者代表等近百人参会。

   根据双方合作机制,全省法院将通过线上平台将适宜调解的涉外商事案件推送至贸促系统调解组织,贸促会调解组织对于受委托案件在确认受理后30日内开展先行调解、制作调解协议等相关调解工作,调解成功可申请司法确认或请求制作调解书,未达成协议则快速转入诉讼程序,形成“一站式”解纷闭环。

   此次省法院与省贸促会的协同合作,旨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司法保障作用和贸促会的专业资源优势,通过“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涉外商事纠纷,为江苏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未来,双方将持续深化诉调衔接机制,推动国际商事规则对接,助力江苏成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