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贸促会联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司法厅等相关涉法部门围绕诉讼、仲裁、调解衔接,建立具有广西特色的诉仲调联动国际商事保障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夯实商事纠纷诉仲调联动制度基础。推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明确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支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及本地仲裁机构等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仲裁业务”。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商事纠纷诉仲调联动工作机制。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签署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备忘录,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聚焦人才培养,提升商事纠纷诉仲调联动队伍水平。联合设立广西首个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广西大学法学院、广西商事调解协会等机构共同发布《关于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合作培养机制的框架协议》;首次联合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司法厅举办涉外审判法官、调解员、仲裁员同堂培训,加快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眼光和国际视野的涉外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