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机构:东莞调解中心

案由:定作合同纠纷

申请人:东莞某公司

调解员:洪沛云

【基本案情】

双方当事人于2023年签订了《设备购销合同》,原告已交被告定金17万多,但被告未按期履行交付义务,对此原告诉求解除合同、退回定金、赔偿损失及支付相应律师费,而被告因经营困难,迟迟未能退回原告定金也未能交付设备。

【调解过程】

洪调解员在全面了解案件纠纷后,发现案件产生纠纷主要源于被告的经营困难,因此在调解技巧上决定以促进式调解为主,评估式调解为辅来处理此案。将调解僵局的切入点定位在被告,多次与被告深入沟通,理解被告的情绪、梳理被告的主张、鼓励被告积极处理、分析案件的诉讼风险与调解的优势。与此同时积极地与原告进行沟通,引导原告理解被告对根本违约没有恶意,在诉请基础上做出让步是利己利他的更优解决方法。

【调解结果】

经过三个多月的调解,案件在20241023日调解成功,原告一次性收回了所有定金17多万和一半的律师费3000元。

【案件评析】

通过调解,不仅高效便捷地为原告收回所有定金,还为被告减缓了经济压力,更好地维持了双方当事人的合作关系,有利于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