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沟通解矛盾 反复说理促调解
调解机构:杭州调解中心
案由:侵害外观专利设计权纠纷
申请人:许某
被申请人:汕头某公司、1688公司
调解员:钱航
【基本案情】
许某持有“玩具车”的外观设计专利,许某主张汕头某公司在其经营的1688网站的A店铺中销售、许诺销售了侵害许某外观设计专利的同款玩具车,遂要求汕头某公司及1688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人民币5万元。
【调解过程】
2023年11月16日,调解员在受到委派后,第一时间向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送达调解信息、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在仔细查看申请人提交的案件材料,并通过检索案件、梳理案情等方式掌握案件基本情况后,调解员联系了各方当事人,启动调解工作。
最初调解员先联系被申请人汕头某公司,向其确认是否收到案件材料,但是被申请人汕头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事实上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父亲,老人年纪较高、反诈意识比较强、法律意识又比较薄弱,所以老人对调解员的工作是不理解不支持的,再加上本案是跨地区案件,老人的普通话也是不太熟练,在种种阻碍下,一度导致调解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后通过调解员耐心与老人沟通,普及法律知识等方式,最终说服老人将案件的情况告汕头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简某,遂调解员与简某取得联系,最终简某明确表示有调解意向,意向金额1万-2万元。但又提出了本案新的情况——许某早在2022年已就同款专利诉讼了汕头某公司,为此已经向许某赔偿人民币3万元,之后已经不再生产该款玩具,并且已经通知所有销售商不再销售。
调解员在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向申请人核实,申请人回复,确有此事,但是本案的诉讼与之前的和解实际上并无关联,本次愿意以人民币2万元的金额和解。
虽然申请人给出的和解金额在简某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但是调解员考虑到双方此前已经有过一次和解的情况,故调解员还是希望尽可能地再降低一些和解金额,遂调解员再次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从案件之前和解的情况,以及在调解不成进入审判程序最终可能得到的判决结果等角度向申请人进行说理,希望申请人可以降低和解金额,最终申请人同意以人民币1.6万元的金额和解。调解员也对被申请人进行了解释与沟通,最终被申请人也同意以人民币1.6万元的金额与对方和解。
【调解结果】
经调解员与本案双方的多次沟通,最终双方同意以人民币1.6万元的金额和解。协议签订后,被申请人及时履行协议,申请人也出具了撤诉申请书,双方十分感谢调解员的耐心工作。
【案件评析】
在知识产权相关案件中,申请人大多数是有较高调解意向的,那么调解成功的关键还是被申请人(被告方)的调解态度,很多情况下,被告方都会以不信任的态度拒绝沟通。而案件调解的成功与否,除了需要扎实的法律知识来快速抓住案件关键点以外,调解员耐心、高效的沟通是至关重要的。调解员应当通过简单扼要讲述案情、耐心与其解释、沟通的方式,打消被申请人心中的疑虑,争取到被申请人的调解意愿,才能尽可能地促成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