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诈骗疑虑重重 信任破局豁然开朗
调解机构:浙江省商法中心、丽水调解中心
案由:合同履行纠纷
申请人:丽水某公司
被申请人:乌克兰某公司
调解员:林瑾波、叶婉婷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丽水某化工产品公司(简称“丽水公司”)向浙江省国际商事法律服务中心(简称“省商法中心”)求助,称其客户乌克兰某公司(简称“乌克兰公司”)遭到黑客诈骗,黑客冒充丽水公司的工作人员,发邮件指示乌克兰公司将双方一笔交易的50%预付款(金额32,592美元)打到了黑客在一家英国银行注册的账户。打款后多日,直到乌克兰公司催促丽水公司发货,丽水公司才意识到这场骗局,并与乌克兰公司协商解决方案。乌克兰公司认为,因丽水公司没有保证自己邮箱的安全,才导致这一局面,丽水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及时发货,并且乌克兰公司在到货前不会再支付任何款项。丽水公司则认为该方案不合理,但与乌克兰公司多次协商未果,遂向省商法中心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
省商法中心联合丽水调解中心组建服务群,仔细审阅了丽水公司提供的形式发票、合同、打款记录、邮件往来等材料,分析了乌克兰公司和黑客之间的沟通记录后,发现本案中:(1)在黑客盗用丽水公司邮箱期间,丽水公司也能正常使用邮箱,但看不到黑客与乌克兰公司的沟通记录,仅在事后通过乌克兰公司转发才知晓;(2)黑客指示的收款账户名称与丽水公司名称一致;(3)黑客提出更换收款账户时,乌克兰公司曾质疑为何要选择一个英国账户收款,也提出双方需重新签署合同,并在黑客伪造更改的形式发票上指出多处错误和缺失。
了解这些案情细节后,调解员向丽水公司分析:乌克兰公司在打款前已发现诸多疑点,但没有进一步确认,未尽到审慎义务,并且在面对合同中收款账户这一重要条款的变更时,未通过其他方式与丽水公司进行确认,也未根据约定签署书面确认文件,存在违约情形,因此主要责任在乌克兰公司一方,丽水公司可以借此谈判;但另一方面,丽水公司未给公司邮箱系统做好安全防护,也有一定责任,若丽水公司希望继续开展合作,可以向乌克兰公司适当表示诚意,提出一定减价或者损失承担方案。
丽水公司接受了这一建议,在调解员的居中见证下跟乌克兰公司进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丽水公司陆续向调解员提出了多条担忧:本单是双方首次合作,丽水公司不了解对方信誉,黑客诈骗的情况也是其片面之词,佐证依据仅为转发的邮件沟通记录,丽水公司难以核实。若本案是乌克兰公司的自导自演,在双方达成和解方案并且丽水公司发货后,如果乌克兰公司不遵守约定或者不支付尾款的,丽水公司将面临钱货两失的风险。另外,关于黑客指示的英国收款账户,虽然丽水公司否认该账户是其注册或控制,但乌克兰公司还是心存疑虑,多次提出质疑。丽水公司已向英国银行报告这一异常情况,但未能得到回应。
双方谈判迟迟没有进展,调解员认为,关键问题在于双方互相不信任,而黑客的搅局使双方本不牢固的关系岌岌可危。针对这种情况,调解员建议丽水公司首先明确自身的需求,衡量继续合作的必要性。通过回忆订单下达的过程、对方提供的资质证照、双方日常沟通的细节等,丽水公司虽然不能百分百断定真假,但可以大致判断乌克兰公司是否值得信任,及其自身是否愿意为促成本单乃至后续订单的合作承担一定风险,据此调整谈判方案,进行下步规划。
【调解结果】
2024年6月,双方经过几轮沟通,在丽水公司提供了由丽水市贸促会出具的商事证明书(认证丽水公司否认英国收款账户为其所有的声明)后,双方选择了继续合作。最后达成的和解方案为:本次订单仍按原价交易,乌克兰公司再次支付50%的预付款后,丽水公司再发货,到货后结算剩余50%的货款;后续订单中,丽水公司按折扣价与乌克兰公司交易,直到补齐乌克兰公司因本次诈骗所遭受的损失。
【案件评析】
本案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因黑客邮箱诈骗引起的合同履行纠纷。双方虽相距千里、素未谋面,但最终还是出于未来长期合作的利益考量,愿意做一定的退让,达成了和解方案。调解员在案件中不纠结于双方的过错和责任划分,尊重企业自身的意愿,在看好双方合作前景的前提下,帮助企业理清案件思路、指明谈判方向,促成纠纷的有效化解。
另外,由丽水市贸促会出具的商事证明书,对于本案双方建立信任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国际商事证明,是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据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对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文书、单证和事实进行证明的活动。其证明范围适用于货物贸易类、服务贸易类、技术贸易类、投资类、国际承包工程活动以及涉外商事诉讼、海事类活动等领域的证明事项。中国贸促会出具的国际商事证明书在域外有很强的效力,特别是在那些以法律形式对商会认证加以确认的中东、南美等国家,贸促会证明/认证更具有其他证明,包括公证书所无法取代的作用和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