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贸促会、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发布《商事纠纷中立评估调解规则(试行)》
为不断提升商事纠纷的调解实效,促进矛盾纠纷的早期化解,7月23日,宁波市贸促会、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宁波国际商事海事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会议上,共同发布《商事纠纷中立评估调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包括总则、中立评估调解员、中立评估调解程序、附则等四部分内容。中立评估调解员结合案件情况、证据材料及法律规范,对纠纷可能的处理结果出具中立评估意见,为当事人决策提供参考。
宁波市贸促会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立评估调解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组建了37名中立评估员队伍,并通过“商法通”平台积极推广应用。下一步,宁波调解中心将依照《规则》的要求,以诉调对接案件为主要依托,积极推进中立评估调解机制在商事纠纷调处中的推广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