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后,各地纷纷出现了一些因疫情引发的合同纠纷。令人感到欣慰的是,通过调解,尤其是线上调解的方式,这些纠纷得到了有效的化解,当事人获得了满意的结果。

与诉讼、仲裁等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相比,调解具有高效、省时、灵活、保密、费用低、不伤和气等诸多优势,在国内和国际社会得到专家学者的关注和重视,日益受到当事人的欢迎和采用。

日前,北京市发生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被告向原告租赁了位于北京繁华商业区大栅栏的一处房屋用作超市经营,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被告向原告支付半年的房租作为首笔租金。不料由于疫情的发生,超市经营惨淡,被告未能如约支付首笔租金。在被被告到法院起诉后,原告主张疫情构成了不可抗力,要求解除合同或降低租金。

在原、被告均同意调解后,法院采用了线上调解的方式,仅耗时4小时便结了案。法官为双方实事求是分析案情,指出本次疫情虽可能构成不可抗力,被告的违约行为却不应归咎于疫情。法官同时指出,原告即使胜诉获得了全部赔偿,若被告依《合同法》之规定以疫情构成不可抗力为由最终解除合同,因疫情影响原告的房屋将很难短期内再次出租,也会蒙受经济损失。在法院的调解和引导下,双方均作出了妥协,圆满地解决了纠纷。

无独有偶,北京通州法院近日也受理了一起类似的房屋租赁纠纷案。由于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办公,原告租户起诉被告房东,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并退还押金及剩余房租等费用。考虑到诉讼的法律风险及成本等因素,当事人最终同意调解。法院也采用了线上调解的方式,仅3个工作日就化解了纠纷。双方当事人就合同解除、损失承担等具体问题一一协商,最终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避免了纠纷的进一步升级。

 此外,浙江等地法院也受理了若干起因新冠疫情导致的合同纠纷案件,其中涉及车辆、房屋租赁等内容。法院通过线上调解等方式,高效地协助当事人进行协商,达成了双赢的解决方案,当事人撤销了起诉。

通过上述案件,我们看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

我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此次疫情已经对我国各行业企业特别是娱乐、餐饮、运输等行业造成了影响。由此导致的不可抗力合同纠纷,尤其是租赁合同纠纷,将会越来越普遍。根据我国法律,在房屋、车辆等租赁合同纠纷中,承租方能否以疫情构成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仅要看疫情是否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还要看承租方延迟履行的行为是否发生在该客观情况发生之前。从前述案例中看到,现实中,虽然承租方的违约行为往往发生于疫情发生之后,但若法院认定其违约行为不可归咎于疫情的发生,承租方可能仍不能免除履约责任。作为出租方,如果法院支持了承租方的请求解除了合同,那么由于疫情影响,其也将面临短期内无法再次出租的窘境,造成经济损失。因此,诉讼中法院最终支持哪一方的诉求要看案件具体情况而定,而这种不确定的风险可能给双方均带来损失。

鉴于此,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作为解决其具体纠纷的方式。线上调解形式比较灵活,不仅符合疫情防控的需要,避免了当事人的聚集,而且省去了当事人旅途出行的不便,更为当事人节约了许多成本。在线调解的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充分协商、谈判,讨论双方的每一项具体诉求,权衡利弊,十分有助找到大家利益诉求的平衡点,达成双方都能满意的解决方案,从而取得“双赢”的效果。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最早以调解的方式,独立、公正地帮助中外当事人解决商事、海事等纠纷的常设调解机构。目前,调解中心已在全国主要城市设有52家分(支)会调解机构、形成了覆盖全国的调解工作网络,并与世界上22个国家和地区的争议解决机构建立了合作机制或成立中外联合调解中心。

贸促会调解中心根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调解条款及一方当事人的申请受理案件。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据法律、国际惯例,按照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等原则开展调解工作,促成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最终和解,维护合作关系、关注长远利益。国内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争议及其他特殊主体之间约定的特别争议,均可提交调解中心调解。

近日,贸促会调解中心开通了“在线调解”系统,邀请经过培训合格的近500位调解员在线接受企业咨询,提供免费调解服务,帮助企业及时解决纠纷。调解中心与各领域的调解员加强沟通,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努力把疫情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

当事人可以登陆“在线调解”系统网址https://adr.ccpit.org向调解员进行在线咨询,尤其是在贸易、知识产权、金融、建筑工程、纠纷解决等领域。企业如有纠纷,欢迎咨询。我们的联系方式如下:010-82217081/7150/7063/7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