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厚志先生作为中国仲裁的元老和旗手,突然驾鹤西去,内心十分悲痛。他在漫长的仲裁事业中,无私无畏、与人为善、恩泽四方。他对中国仲裁的贡献是巨大的,其中对我影响最深的就是他在中国商事仲裁中提倡并实践仲裁与调解相结合的原则。

我是从八十年代中期,由导师芮沐先生介绍认识唐老的。从那之后,在唐老的思想影响下,慢慢地走上了仲裁之路。尤其是通过数十次的共同办案,加上本人在贸仲担任过十来年的副主任,从而有很多机会近距离与他接触,近距离接受他的指点并终身受用。

 唐老曾用平淡的语言强调仲调结合在仲裁中应有的地位。他曾这么告诉我,开一次庭相当于连着爬两次山,第一座山是在仲裁庭上搞清是非,另一座山就是在此基础上进行调解,只有两座山都爬完了,才算是一个圆满的仲裁。当时,他还说不少仲裁员只愿意爬一次山,不习惯爬调解山,他认为这不算是成功的。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他讲这话时,左胳膊夹着卷宗,右手习惯性的拍着我的肩膀,声音不大,因为他总是略略低着头说的,但他的眼神告诉我,这是他对成功的仲裁的一种独特的理解,我应该接受。 

我是接受唐老的这一思想的,中国仲裁界对此也是高度重视的。我还记得当年起草和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时,唐老信心满满地介绍了仲调结合的经验,并在他的大力推动下将其写入了仲裁法。 

他还曾经形象地说过,仲裁调解结合的目的就是能让“怒气冲冲而来的当事人满意高兴而归”。唐老的为人就是要造福他人,让别人高兴。我想这也是他在仲裁工作中推动仲调结合的内心追求和出发点。这是人性的崇高境界,也是唐老与人为善在仲裁中的体现。

唐老是中国公认的仲调结合的重要总结者、奠基者和推动者,他还是一个难得的积极身体力行者。我记得有一段时间,我和他经常被安排在一个庭里,不管他是首席,还是其他人被指定为首席,在仲裁庭庭前会议上,他几乎每次都主张不要忘了调解。

对于仲调结合大家都认识到是好事,但往往觉得时间成本很高,而仲裁员当时都是兼职的,费用又低,因此觉得容易裁的案子就不要化很大功夫去调解了。但有些案子太复杂,无法裁的,或者仲裁庭裁量权太大的,都是乐意调解的。 

但我觉得,唐老在这方面上是比较特殊的,他考虑这个问题的指导思想是:能调的一定要争取调解,而不管花多大的时间成本。用他的话来说,“为当事人解决争议我们不能计算时间成本!!”凡和他同庭的案子调解成活率是很高的,彰显唐老对身体力行仲调结合原则的执着、热爱与成就。 

这是发生在10多年前的一个案子,但我是永生不忘的。在这个案子中,我被指定为首席,唐老是边裁。案子很复杂,难以裁决,唐老主张调解,大家都认为可调解。但我和另一位仲裁员确实很忙,唐老自告奋勇,提议我们委托他代表仲裁庭全程调解。据当时秘书(魏女士)说,唐老花了七个白天七个晚上连续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双方代理人都被唐老的精神感动,最终签署了调解书,并很快得到了履行。当我们三人再次返回仲裁庭时,年纪已近80岁的他满脸喜悦,他深情地拍着我的肩膀说,“调解就是要有把铁杆磨成针的耐心”。由于唐老在调解中的出色成就,我就不断地观察学习和总结他从事仲调结合的经验,以提高自己这方面的能力。

应该说唐老在仲调结合上对我的影响是很大的,这种影响就是有力的教导。比如,他强调,调解一定要有耐心,他认为“耐心”是从事调解的前提;调解要有商业思维,要把商业利益和效率放在头里;调解不要拘泥小节,对案子要有宏观把握等仲调结合的真谛。

这些真谛不是通过说教,而是在实践中通过手把手的教导传递过来的。在他的影响下,本人对调解,对仲调结合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在国内外的实践中得到了很好的实践和发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唐老是中国仲裁走向国际化的一面旗帜,也是中国仲裁界的骄傲,梳理唐老对中国仲裁的贡献是我们仲裁晚辈们的又一种悼念方式。

 

                                       沈四宝

                               2020年3月5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