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成为首批纳入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调解机构
2018年12月5日,中国贸促会商事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张顺、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副秘书长王芳受邀出席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举办的“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座谈会”。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东川出席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张勇健庭长主持座谈会,王淑梅副庭长宣读了《关于确定首批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国际商事仲裁及调解机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以下简称“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成为首批纳入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调解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高晓力副庭长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及《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的相关条款。
上述《通知》和两个《规则》是最高人民法院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进一步落实“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的务实之举,是进一步推动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的实在之举。
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此次成为首批被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调解机构,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多年从事涉外商事调解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国内调解工作网络建设和国际合作平台搭建,以训练有素的国际商事调解员队伍为基础,以中外联合调解中心为依托,以国际调解高峰论坛为平台,积极宣传推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中外企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国际商事调解服务,为中外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树立信心,免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