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进口贸易纠纷的成功调解所得到的启示
江苏省贸促会调解中心 南通办事处
案由 :进口贸易合同纠纷
当事人 :南通某公司(以下简称A方),英国供货商总公司(以下简称B方) 其下属分公司(以下简称C方)
基本案情:
2007年11月,A方与B方下属分公司C方代表签订货物买卖合同,A方向C方购进价值约80万人民币的纺织原料。2008年1月,C方发来第一批价值26万人民币的货物后便以种种理由推迟交货。2008年3月27日,A方突然接到B方破产的通知。英国清算机构寄来清算单,A方被列入了B方的清算债权人名录。而一直与A方合作的C方则声称合同是A方与B方签订的,货款也被打入B方的账上,分公司并未收到。现A方已经破产,B方被其他公司并购,因此拒不承担交付义务。
后A方来到江苏调解中心南通办事处寻求帮助。从接手此案开始,调解员首先了解到以下情况:A方自2006年便从英国进口纺织原料。第一次签订合同的对象是C方,即英国供货商的分公司,但是到了第二次签订合同时,被英方悄然换成了B方的抬头,而C方则变成了B方的一个分部。但是从汇款资料上发现,两家公司的账号是一样的。因此,C方提出的合同是与B方签订的,货款也是打到B方账上的免责理由是不能成立的。确认这一事实后,调解员建议企业向英国C方发去邮件,向其出示此前签订的合同、汇款的账号等证据,C方收到邮件后立刻软化了立场。提出交付一半货物的和解建议,同时还要求A方在2008年继续追加订单。在了解到A方十分需要C方提供的高质量纺织原料,同时也不希望失去这个供货商的意愿以后,我们确定了“和能双赢,诉则两败”的基本思路,本着以和为贵的态度,我处提出A方应该据理力争,尽量争取全部货物到手,同时保持与C方的合作姿态,避免贸然放弃优质供货源。同时也做了防止C方反悔的两手准备,根据英国清算要求,协助企业填写债权人申明,提交到英国清算机构,以争取最大的权益。后经过多次协商,C方考虑到以后的合作,终于同意100%如约发货,同时A方也提供了令C方满意的2008年度采购清单。一起可能陷入僵局的纠纷得到了顺利调解。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认识到:
首先,抓准争议焦点和主要矛盾是解决争议的关键。本案中,调解员通过抽丝剥茧的证据整理,发现了合同抬头更换和账号一致等关键细节,驳倒了C方拒付的种种理由,使其失去了免责的依据;
其次,了解双方心态,确立调解基本思路。一方面,A方急切的希望追回拖欠货物,同时也不希望失去优质供货源;另一方面,C方虽然寻找种种借口来减少交付获取不当得利,同时又希望能够继续和A方合作,毕竟是一个长期稳定的客户;由此我处便以“和为贵”的调解思路来进行斡旋,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
第三、通过此次成功调解,我处的法律服务工作得到了A方企业的肯定和信任。随后,该企业欣然成为我会的会员企业,在了解到该企业有商标国际注册的要求时,我处又及时为其办理了商标国际注册的申请,同时该企业也对聘请我会成为其法律顾问表现出来很大的兴趣。
本案标的不算大,但本案调解成功的连锁效应是显著的,以纠纷调解为突破口,既发展了会员企业,也拓展了商标国际注册和法律顾问业务。同时还让企业了解到贸促会的其他服务项目,如ATA单证册,出国展览等,成为了我会潜在的服务对象。将CCPIT作为一个整合的品牌向企业进行推介,通过多种服务项目的有机组合,利用大法律的联动平台,让企业享受到全方位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