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交存加入书后,成为《联合国关于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亦称《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第十二个缔约国。日本的加入于2023101日生效,该公约将于202441日对日本生效。日本在加入的同时,根据该公约的第8条第(1)款(b)项作出了保留。

《新加坡调解公约》为调解所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提供了有效的执行机制,从而便利国际贸易并促进以调解作为一种解决商事争端的有效替代方法。

该公约开放供各国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签署、批准或加入。自 2019 8 7 日开放供签署以来,共有56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有关该公约及其状况的最新信息,请参阅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网站:uncitral.un.org

 

     注:信息来源:联合国新闻处(United Nations Information Service Vienna)网站。

     网站链接:https://unis.unvienna.org/unis/en/pressrels/2023/unisl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