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规则》(下称《调解规则》)自2012年生效以来,在为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高效规范办理商事调解案件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商事调解的发展空间在不断拓展,《联合国关于经调解产生的国际和解协议公约》(下称《调解公约》)已于912日生效。为适应商事调解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满足商事纠纷主体对于高效解纷、案结事了的真正需求,调解中心于911日下午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修订座谈会对《调解规则》进行部分修订。

 

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副秘书长王芳表示,商事调解作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多元机制的组成部分,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当前我国对商事调解大力支持,从中央和国家政策、司法政策等各个层面推动商事调解的发展,相比于社会经济发展对于纠纷解决的多元需求,商事调解有巨大的发展空间。《调解公约》的生效,将进一步推动商事调解这种更加符合商事主体解纷特定需求的解纷方式的发展,惠及更多中外纠纷企业,为国际贸易的发展贡献力量。

 

会上,来自高校、企业、律所、行业协会的专家对《调解规则》的内容进行了逐条讨论,在框架结构和具体规定上都提出了宝贵意见。

 

在缴纳调解费用方面,各位专家建议,结合我国当前商事调解市场的具体情况,从吸引当事人参与调解、提高当事人对调解认可度等方向出发,制定多种调解收费方式,如按标的缴纳费用、按调解进展分阶段缴纳费用、按调解员的费率缴纳费用等,供当事人选择。

 

曾引起广泛关注的“隐私与效率”之争,正逐渐形成共识。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个人对数据、隐私保护更加重视。在调解保密方面,专家提出,对调解规则中的隐私保护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如一个调解案件,哪些部分可以对外宣传,哪些部分应当保密,如何把握其中的分寸。在调解过程中,如发现双方当事人虚假调解或出现违法违规的事情,是否应当保密,如何进行监督等。

 

相对仲裁和诉讼,调解解决纠纷用时更短、效率更高。专家表示,在互联网环境下,完善在线调解规则,有利于加快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缓解我国日益紧张的司法资源,帮助企业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本文来自:中国贸易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