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调解分中心、各位调解员:

      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投资协议》(即“《CEPA投资协议》”)为解决两地间投资者与投资所在地一方的投资争端设立了调解机制,以进一步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制度。

      作为被指定的解决香港、澳门投资人与内地一方投资争端的调解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同内地、香港、澳门相关机构积极沟通,结合专家论证,制定了投资争端调解规则和收费表,选聘了一批投资争端调解员,以满足内地与香港、澳门投资领域的争端解决需要。

      现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CEPA投资协议>投资争端调解规则》、《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CEPA投资协议>投资争端调解收费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投资争端调解员名单》予以正式公布并实施。

      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作为国内成立最早的常设调解机构,将利用自身丰富的争端处理经验、发挥优秀调解专家的专业优势,为保障港澳投资人和内地一方之间的投资合作做出自身不懈的努力。



附件:

1.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CEPA投资协议>投资争端调解规则》

2.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CEPA投资协议>投资争端调解收费表》

3.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投资争端调解员名单》

 

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

2018年12月12日